老百姓如今打官司越来越难了,还是越来越便捷了?
如此这般造成的结果是,大量的社会矛盾涌入了人民法院。号称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俨然成了解决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官方报道数字显示,全国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从2013年的1421.7万件上升至2021年的3351.6万件。2014年开始实施的、旨在解决案多人少为的司法改革,运行了几年之后,又出现了法院打出了案多人少“告知牌”的景象。
为了应对诉讼案件的增长,近些年法院司法改革之外,也想了不少办法,推出了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多元化诉前调解、智能化审判系统、正式编制之外大量扩充司法辅助力量等等制度举措,在法院内部,施行严格的大数据下的考核化管理,严格提高和控制审理期限、结案率等考核指标。
以上的总总,归根结底,最终还是会落脚在案件当事人的真实诉讼感受上。也就是本文的标题上,历经这么多年,老百姓能感觉到的,打官司究竟越来越快捷了,还是越来越困难了?用官方的话是,能够通过每一起司法案件,越来越体会到公平正义?
为了避免有人说是个人之见,引用上文中提到文章的话是,打官司有三难:立案难、程序周期复杂、执行难。
以立案为例,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立案登记制下的七日内立案,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规定的是一个月期限的诉前调解,可在很多法院,执行的根本不是以上法律规定。立案需要等待的时间,毫无规律可言,甚至需要按年等待。很多律师都在怀念现场排队不能网上立案的年代,起码可以现场就拿到立案通知书、缴费通知书。
以诉讼程序为例,很多地方人为的控制二审改发率。有人认为这样可减少发回重审案件数量,提高审判效率让纠纷尽早进入生效执行阶段。可事实是,考核指标下的二审法院改发率越来越低,上诉监督救济程序流于形式。
一审法院立案之后大量推行一次性开庭率、考核审理周期的周期内结案、为了结案大量匆忙结案。二审法官为了压缩改发率,不得不降低对一审法院审判质量的审查标准,不开庭的书面审、法官独任调查后宣判成了常态。当事人想要纠正一审错误判决简直就是跟一二审法官的考核指标争夺,造成案件不得不进入再审程序。一个官司下来,往往需要数年时间。
最后是执行,经过了数年解决执行难的集中发力,互联互通各部门资源系统的法院执行能力确实得到了提高,但当事人是否感觉到执行快捷了呢?
首先,执行立案就是一道门槛,据烟语君所知的一些法院,光执行立案就需要等待数月之久。其次,执行阶段诉讼参与人可参与的机会很少,执行过程不公开透明。很多律师都明确表示,不接受执行阶段的委托代理,因为连执行法官都见不到,根本无法跟当事人交代自己做了什么。再是,执行结果缺乏监督手段。被执行人查控结果、案件终本所需条件、终本之后案件处理,当事人少有监督执行法官工作的救济渠道。
如今的法律立法体系越来越精细,诉讼程序越来越复杂,法院工作分工越来越阶段化,案件审判越来越流水化,就连起诉应诉都越来越专门智能化......就连不常接触法律事务的法律人员,打起官司都感觉晕头转向、力不从心(很多法院要求只能网上立案,网上只接受符合格式要求的文本文件),更别说没有法律知识和经验,大多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的老百姓了。
有个亲戚,遇到了一个几十万元的经济纠纷,去咨询律师想打官司,对方张口就是先要一审上万元的律师费。可问及案件什么时候能有个裁判结果时,律师直摇头,连立案时间也不敢保证,更别说案件结果、执行结果了。亲戚跟烟语君讲,打官司没什么用,律师都不知道需要打多久,能打出什么结果,我还打什么官司啊?这就是司法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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